👉楊錫鏘牧師「死亡的真相與復活的新生」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節-五章11節 2006-04-09 靈光中文堂 👉帖前4章(聖經閱讀_信望愛) |
個人思法和提問︰
復活的身體與今日的身體有何關連? 耶穌復活身體上的釘痕,是否呈現著復活前後身體延續的必然性? 還是只是方便/遷就門徒能認出祂而只是刻意並暫時的一種存留,是沒有必然的延續性? 在今生,身體會對過往有不同的記憶; 復活後的身體,又是否對復活前身體的記憶有所存留? 若復活身體前後有必然性的延續,又或復活後的身體是對復活前身體的記憶有所存留;我今日要做甚麼,怎樣做,使身體留下可延續的痕跡/記憶? 禮儀會是其中一項。 |
回應1︰
謝謝你的分享, 復活後的“身體” 可能不是現在的我可以明白; 想得通, 想得到的, 所以暫且不勉強自己去領會 🙏🏻🙏🏻🙏🏻 謝謝你的回覆! 《聖經》不多去討論/講述復活後的身體。 你所說的無錯,也與以下一節內容相仿,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命記29:29) |
回應2︰
我自己沒有這麽深入的感受,只覺得若沒有復活,就沒有盼望,今生只是一個旅程,行完便算。 不過大家經歷不同,有人順境一生,有人人生坎坷,既是這樣,只有怨命。 但若今生每天也是上帝恩手拖帶,有順有逆,完結時便是進入永恆,有獎賞稱讚,再沒眼淚疼痛,這便是我生存的動力了。😊 |
回應3︰
想起最近靈修讀到馬可福音12章,耶穌回應撒都該人提問有關生前婚姻關係在復活後的狀態,耶穌回答:「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雖然這並未直接指導身體上的情況,但經文意思就是在指身前的人與人的關係在復活之後這種關係就會被轉化。似乎這意味並没有直接的延續性,起碼不是以人世間的角度局限了我們在復活後的理解,而是有另一種超越的角度。 |
回應4︰
同意,復活生命跟現世生命不是斷然分割,而是有一定延續性。 如何延續?就以八福為例,很大程度不是論及今生的福而是來世的福,「今生所作,來世回報」或「兩世承傳」(今生與來世的承傳),正如八福歸結於「為義受逼迫」,這樣的人,今生大概連站的地方都沒有,但來世卻得以承受天國,因「天國是他們的」,接著更清楚:「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你們就有福了⋯⋯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1-12),明明白白,來世是「論(今生)苦行賞」。當然,這不是因行為稱義,一切行為背後均是信心,為祂而作。 主耶穌就是清楚不過的例子。祂今生完全順服,最後死在十字架上,正因如此,死後(來世)「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8-9)。留意,主耶穌不是「自己復活」,而是「被神復活」(參徒2:24);祂不是「自己得名」,而是「被神賞賜」,由「復活」至「得名」,一切均是神的賞賜。即是說,主耶穌今生受盡至大的苦,來世便得著從神而來至高榮耀。 保羅也說過類似的話:「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未知死(來世),焉知生(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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